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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简政放权 为民营石化企业松绑

2014年6月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工商联在全国工商联机关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直接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关于《国务院部门有关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意见建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全哲洙,中央编办副主任何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黄荣主持。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泰地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张跃应邀出席了会议。

此次座谈会主要是听取民营企业关于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两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意见建议,两个方面都是转型升级的关键,都要靠民营企业来解决。征求会上,张跃会长着重针就石化行业的项目审批事项,谈了四方面的看法及建议。

一、在谈到“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许可”的看法时,张会长认为,根据中国加入WTO时的协定,从2001年12月成为WTO成员国起,中国将以15%的幅度逐年提高石油和成品油非国有贸易进口配额,直到政府完全解除对石油批发市场的管制为止。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承诺,除保留国营贸易外,加入世贸组织第一年,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720万吨,进口成品油400万吨(含燃料油),随后每年增长15%,按协议计算,至今进口配额将达到每年1亿多万吨。然而至今仍没有允许民营石化企业进口1吨原油和成品油,所有非国有贸易进口配额都让中石化、中石油及下属企业所占有,中国自2004年1月1日起,取消了原油和成品油国营贸易企业的进口配额,使得原油成品油进出口国营贸易企业不再受到原油和成品油配额的限制。中石化、中石油可以无限制地到国外进口,中国向WTO所承诺的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和成品油配额没有兑现,这一状况,严重制约了国内民营石油企业的发展,中石化、中石油不仅垄断了上游油田勘探和开采,又垄断了下游国外进口的所有的油源和渠道,是导致民营企业长期处于缺油,无油可销的局面。为此建议:取消对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和成品油配额的限制,让民营企业享有和国有企业进口原油、成品油的同等待遇。

二、在谈到“勘查石油、天然气等流体矿产试采审批”的看法时,张会长认为,长期以来,国内所有区块勘探一直都由中石油、中石化所垄断,至今民营炼油企业没有一家拥有石油、天然气等流体矿产的勘探权,由于这种局面,致使石油勘探竞争不充分,勘探区域的积极性不高。加上长期垄断,使勘探开发区域长期处于囤积状态,导致多年来我国的石油勘探储量长期处于增幅不明显。为此建议:下放审批权限。对每一划分的区块勘探、开发要包括国有、民营二大成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以划分归属的区域。对于3年不开发、勘探的,政府要无偿收回,重新进入市场,只有民营企业参加的公开招投标,才能真正体现出市场公平的原则。

三、在谈到“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核准”的看法时,张会长认为,长期以来,对于新建炼油厂,有关部门从没有向民营石化企业开放过,造成国内炼油企业出现无序、无效、低效地建设。目前民营炼化企业共计360多家,由于没有油源供应,经济效益普遍较差,导致发展缓慢,规模一直做不大。由于规模小,国家又不批准,于是出现恶性循环。对于新建炼油厂,为此建议:“保留”审批权限。放宽对民营石化企业的准入,对民营企业应一视同仁,享有国有企业对等的权利,对于规模大的、资金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符合条件的民营石化企业应批准同意新建炼油厂;对于规模小、效益差、技术含量低的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应予以淘汰、关闭。

四、在谈到“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审批”的看法时,张会长认为,尽管商务部油气对外合作合同的审批取消了,但油气对外合作的专营权仍未改变,而且油气领域对外开放的尺度可能并没有实质性地放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规定,除了合同需要商务部审批外,对外合作开采油气的区域、合作模式、作业方式等各个环节都要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限制。能够与外国企业谈判、签订、执行合作开采油气资源合同的仍然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极少数国企,民营企业仍被关在门外。此外,国内常规油气开发区块绝大多数都已经划分完毕,技术上和资金上可能都不太需要再与外资进行合作。取消合同审批减少了对外合作的程序,但相关的监管并没有完全放开,尤其是在常规油气开发领域,对外合作的空间将很难有扩大的可能。为此建议:取消审批权限。在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领域,对外开放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张会长分析指出:当前企业转型升级面临的最大问题,根子还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处理好,政府之手总是在进退反复中难以把握合适的度。一些本来由市场和企业承担的职能却由政府主动地来承担了。另外,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势和作用未能真正发挥,表现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主体没有一视同仁,比如说优惠政策重国企轻民企,重外资轻内资,多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对民营的偏少。

张会长最后呼吁,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就是要在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坚决放开或者门槛放宽,努力为民营石油企业松绑,这不仅有利于民营石油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也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为增强多元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

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国家投资和环保等有关的审批项目建议应保留,而对于涉及企业自主投资的审批项目应取消、下放或改为备案。另外,应当优先推动涉及企业投资环境改善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限在行政体制内部,同时加大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在京期间,张跃会长还相继拜访了国家经贸委、计经委、地矿部及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等主要领导,分别就石油、矿产资源及金融等话题深入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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