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连云港新世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连云港港旗台港区新世纪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环评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等,以及特邀专家参加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一个5万吨泊位,36个液化品储罐,储罐区总容积22.6万立方,储存货物种类为69种。以及综合办公楼、给排水、空气压缩机、制氮机等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目前配套的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运行。
经现场勘查、查阅相关验收资料,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项目可以正式投入运行。
另悉,2018年4月24日,在市港口集团会议室,召开了“连云港港旗台港区新世纪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会,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蔡辉、市港口管理局规建处、市档案局、市港口质量监督站、泰地石化集团总裁李临、副总裁王军等相关单位领导和特邀专家参加此次项目竣工档案验收会议。
本工程于2009年10月开工,于2017年1月完工。2017年4月26日投入试运行。
验收组按照档案专项验收工作要求,听取了参建单位代表关于项目档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国家及部有关水运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项目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对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的完整性、系统性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组认为,本工程项目档案反映了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能够满足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的需要,同意连云港港旗台港区新世纪液体化工泊位工程项目档案通过验收。同时建议继续做好竣工阶段后续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和档案数字化工作。
此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竣工档案验收的通过,标志着连云港新世纪液体化工泊位工程继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已经完成整个项目的所有专项验收工作,为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公司正式运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 王金玲